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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质活性炭生产工艺与检测标准

2020-04-21

木材是制作木质活性炭的原材料,经过处理、碳化、活化、氯化锌收回、漂洗、离心脱水、枯燥、破坏、包装等工艺流程制作,可用于工业脱色等。不过木质活性碳有检测标准,需要根据国家标准GB/T13803.2-1999检测,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。

木质活性炭生产工艺

1、木屑的处理

将木屑过筛,使木块木花及金属杂质别离,然后晾干,以含水量30%为规范。每75千克木屑拌以浓度50波美度的氯化锌溶液225千克,5小时后翻拌1次,静置10小时方可进行炭化。

2、炭化

将静置10小时以上的处理木屑参加开口平底炭化炉内,加热进行炭化并不断拌和(不可使炉底木屑结成厚块),约1小时候,木屑悉数变黑(温度300-400℃,炭化结束应赶快参加活化炉内,防止吸收水分在高温时发作炽燃。

3、活化

将炭化屑平置于高温活化炉(炉温700℃以上)中,每15分钟须均匀翻拌一次。待活化炉内的炭悉数为褐色(温度650-700℃约2小时)时,活化才完结。

活化完结后,推入储室待温度下降后取出。翻拌及出炉时,须动作敏捷以削减炭在高温时与空气接触时刻,这么既能防止炽燃、坚持炉温,又能削减ZnCL2逸散。

4、氯化锌收回

将完结活化的炭,参加洗涤器内,以25-30波美度氯化锌溶液淋洗,洗得的50波美度氯化锌溶液留作下次处理木屑用。再用低浓度氯化锌溶液持续淋洗,至洗液为1波美度时,收回作业完结。

5、漂洗

将收回氯化锌后的炭放入缸内,参加盐酸3%(相对枯燥炭分量),加水,用水蒸气冲热。洗液供收回氯化锌用,持续用清水漂洗,直到漂液内参加碳酸钠试液无白色沉积即可。

6、离心脱水、枯燥、破坏、包装

将漂洗好的炭用离心机甩干(含水量为30%),不可过干,防止炽燃或飞扬。

木质活性炭检测标准

1、活性炭由国家卫生部、食品防疫卫生监管部门监督,并且也有一定的颁布标准。一般上的食品级木质活性炭的的标准是:灰分4-6%,铁盐:0.02-0.05,0.08-0.1煤质12-15%。

2、些标准决定了这些活性炭的价格。这些都是按国家标准GB/T13803.2-1999、国标GB/T12496-1999、国标GB/T7702-1997之规定。

以上就是对“木质活性炭生产工艺与检测标准”的详细讲解,想要了解更多的话记得咨询我们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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